智慧城市是一个非常大的概念,涉及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能安防、智能家居……这些行业表面看似独立,内部市场联系却非常紧密,内外相互作用,构成智慧城市的宏观建设。其中智能安防与智慧城市其它领域的交叉性最为明显。那么,智能安防市场发展现状及应用情况如何?
智能安防与智慧城市交汇融合
智能安防首先在智能家居领域有所突破。科技发展越来越快的当下,城市居民对自身安全和家庭安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家居的安防功能成为一个亮点。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将安防技术融入家居产品中,这主要体现在自动报警系统中,主人离家上班时,可以远程控制家里的家电设备,同时遇到不明人物入侵,或者由家电故障引发用火用电隐患,预警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将险情及时传递给主人,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汽车保有量增长迅速,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事实证明,安防产品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应用,是解决交通问题的有效方式。电子警察、高速公路自动收费、车辆导航等都属于智能交通的范畴,在这些系统中,需要大量运用视频监控设备、电子识别设备以及移动电子眼设备,而这些都是智能安防行业可提供的产品。
不仅如此,通过技术融合,智能安防还可以与智慧医疗、智能楼宇等多行业进行配合。智能安防已进入行业大发展时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兼并重组成为一种发展方式,弱小企业被淘汰的同时,一批行业佼佼者也会站到市场前列来。
智能安防市场粗放发展
目前,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仍处于粗放型的规模扩张阶段,作为建设主体单位,安防用户更多关注的仍然是“监控覆盖率”,对事前预警重视程度还不够,智能视频分析应用方向的研发经费投入也明显不足。安防智能视频分析产品开发缺乏有效机制,一方面,大部分安防用户没有认真梳理应用需求,另一方面,企业产品研发部门缺乏对安防行业的深入理解,导致智能视频分析产品功能千遍一律,缺乏针对性。同时大部分系统集成商没有充分发挥产品研发与用户之间的桥梁作用,有的集成商甚至夸大智能视频分析产品功能,严重损伤了智能视频分析产品的市场形象。
另外,从市场监管角度来看,由于缺乏权威标准认证体系,导致用户对产品性能无法有效度量、把控,严重影响用户对安防智能视频分析应用的信心。最后,智能视频分析产品价格昂贵,无法亲民。一套智能视频分析系统融合多种模式,要检测出多种行为必须在内部建立不同的算法,需要有专门的科研人员进行算法软件编制,而在安装过程中需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调试,以致成本过高。在2007年智能视频曾创下一路36万人民币的记录,虽然目前价格已有所下降,但还没有达到大规模破冰,一路价格仍在几万人民币左右,且根据功能的不同应用,价格差距颇大。
正是由于价格的居高不下,国内的消费水平无法达到,使得智能视频分析产品只能在高端领域中进行使用,难以“飞入寻常百姓家”。智能安防产品创新研发有待加强
智能视频分析产品性能与行业应用特点高度相关,考虑安防行业的特殊性、敏感性,如果完全沿用传统的市场自主研发模式,专业研发机构很难准确理解、把握安防部门复杂的业务需求,其产品也很难真正符合安防实战要求。鉴于此,有必要通过类似“智能视频分析应用技术联合重点实验室”的形式,依据“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创新“研发、集成、用户”三方合作机制。
在合作研发过程中,安防用户主要通过梳理应用需求、组织示范建设、协调性能改进等方式,主动深度介入产品研发过程;专业研发机构在深入理解安防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智能视频分析算法性能,在提高实时性、可靠性同时降低系统误报、漏报概率,同时提高智能视频分析产品的性价比;系统集成商通过摄像机选型、辅助补光、监控角度调整、标定等措施,最大限度提供高质量监控图像,突出监控目标特征信息,为智能视频分析应用创造基础条件。通过上述合作机制,促成三方良性互动,引领安防智能视频分析研发和应用的正确方向。更重要的是,通过安防用户共享知识产权、研究成果等方式有效降系统建设成本,充分调动安防用户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动安防智能视频分析应用推广。
加快制定标准和规范。由安防市场管理部门牵头整合产品研发部门、工程集成商、第三方检测机构、安防专业用户等力量,加快推进安防智能视频分析应用产品标准体系架构研究,从基本功能和总体技术性能要求、应用系统架构、性能等级划分、检测认证方法等方面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同时通过组建“智能视频分析产品认证检测中心”等实体机构,提高智能视频分析性能鉴定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安防智能视频分析应用推广“保驾护航”。
拓展经费保障渠道。目前,基于物联网等核心支撑技术的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内不少城市已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智能安防作为物联网示范应用重点之一,也同时纳入了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因此,为了有效解决安防智能视频分析产品因应用规模不足导致定价偏高的问题,可以通过安防用户、研发机构、集成商联合申请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工程等形式,构建“政府科研经费支持、公司自有资金配套”的经费保障模式,拓展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经费保障渠道,降低专业研发机构经费投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