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消息,工信部等机构联合发布《智能云电视行业标准2.0》,围绕智商评测、应用、系统、平台、生态系统、硬件及3D功能这7个方面对智能云电视进行全面界定。此前,在2011年10月28日,中怡康联合TCL等发布过《云电视行业推荐标准》,今天发布的标准是对2011年这次标准的升级。
同时,标准中所指的“智能云电视”是对市场上“智能电视”与“云电视”的统称。业界一直对智能电视与云电视的区分多有争议,以TCL为代表,TCL曾于今年4月启动全云战略,旗下推出的都叫“云电视”;而海信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市面上不存在“云电视”这个分类,其产品都叫“智能电视”;国内IT企业联想推出的也叫做“智能电视”。《智能云电视行业标准2.0》的七大标准内容如下:
标准一:智能云电视必须首先具备“平板电视产品智商评价”标识,以表示通过“产品智商”评测。产品智商评测已从原最高五星级(70分)上升到六星级(75分)。
标准二:智能云电视必须具备完善、实用、贴近生活的智能云应用。
标准三:智能云电视必须具有针对电视深度定制的智能云操作系统,以控制、管理智能云电视的运行。目前行业内存在Android、Windows、Linux、iOS、STV OS(中智盟)等操作系统。
标准四:智能云电视必须具备专业、可扩展的智能云平台。
标准五:多层次、全开放的全云生态系统提供全云产业链保障。
标准六:智能云电视必须具有高硬件配置。目前智能云电视的硬件配置必须达到:双核CPU、多核GPU,512KB cache、8GB以上内存,支持100G以上外接存储,可实现应用程序快速下载与轻松在线升级安装。需内置高清数字一体机收解码系统,能够接收和解码有线电视高清信号和3D频道信号。
标准七:智能云电视作为彩电行业的高级产品形态,3D功能需逐渐成为其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