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广东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下称《规范》)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广州召开,经过专家组近7个小时的研讨,《规范》(标准审定稿)基本成型,标准出台的时间指日可待。
会议伊始,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张定康副处长发表动员讲话,要求专家组充分发挥责任感,主动发表意见,共同进行探讨;以科学的眼光制定标准,能够充分体验当今安防技术水平;标准必须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通过标准制定与实施,促进安防行业发展。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唐穗平副院长首先对本次标准制定工作予以支持的单位及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唐院长表示,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财富的增加,安防工程日益受到重视,更有必要对技术进行规范。因此,广东质检院专门成立标准制定小组,在省质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对各行业安防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规范。
会上,华南理工大学张星明教授被专家们一致认同推选成为专家组组长。《规范》(标准审定稿)起草组负责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主任刘长江工程师介绍了《规范》相关情况后,专家组对《规范》(标准审定稿)进行细致的研讨,大至技术指标、小至标点用字都进行了热烈讨论,确保《规范》各条目意思明确,避免产生歧义误导工程建设。
会议从早上9点半持续至下午4点,为保证《规范》尽早送审、出台,专家组中途只进行了短暂的午饭,激烈的讨论进行了近7个小时,最终,华南理工大学张星明教授作为专家组组长发表了专家组意见。一、该标准起草单位广泛收集、分析有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该标准与我国现行有关标准相协调;三、该标准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标准起草单位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处理恰当,无重大意见分歧。五、审定专家组一致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认为该标准的制定,对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张定康副处长在会议总结中提出三项建议,一、标准编委小组尽快吃透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审定稿,再送各专家审定;二、目前存在工程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标准指标需符合实际,保持合理的前瞻性;三、《规范》宜以制定为推荐性标准,当条件成熟日后可转为强制性标准。
出席本次审定会有: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张定康、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唐穗平、省公安厅科信处科长王昌宏、省安防协会秘书长邱小栓、广州市技防办工程师周军、华南理工大学张星明教授、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院长余明辉、澳视光电子公司技术总监崔伟雄、宝达智能公司总经理乔永新、广东迅通公司副总经理孙同华、国润信息公司副总经理李华云以及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刘长江、卢圣杆、刘唐书等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