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公通字[2009]17号文件,通报2008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可视楼宇对讲(非免提型可视楼宇对讲系统)、防盗保险柜(箱)、机动车号牌三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较本类产品上次行抽合格率各有升降。
    为提高公安装备器材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更好地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经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部门同意,公安部于2008年对以上三类产品实施了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如下:可视楼宇对讲(非免提型可视楼宇对讲系统)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7%,较该类产品上次行业抽查(2004年)合格率80%相比提高了5.7个百分点;防盗保险柜(箱)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与该类产品上次行业抽查(2004年)结果相同;机动车号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低于本类产品上次行业抽查(2001年)的合格率85.1%。
    本次实施行抽的三类产品中,防盗保险柜(箱)是纳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目前,公安部对该类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其检验依据是《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保险柜(箱)产品》(CNCA—10C—054:2004)。此次行抽按计划抽查了15家防盗保险柜(箱)产品生产企业的15种型号产品,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防盗保险柜(箱)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其质量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此次抽检产品全部合格且与2004年度的抽查结果相同,表明强制性认证制度对规范企业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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