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能耗管理控制 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访全国政协常委、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

    3月9日上午,借“两会”召开之机,记者如约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工商联主席、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他今年建言的主题是: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实施的建议。


建筑能耗巨大  值得深思
    黄代放委员的话题是从一组数据谈起的。他说,中国每单位GDP产值的能源消耗是日本的9倍,美国的3倍,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其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方面消耗的能量已占全国总能耗的30%左右,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堪称耗能大户。
    黄代放委员表示:“全国每年新建公共建筑3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节能50%左右的标准计算,1平方米公共建筑每年节约30公斤标准煤,每年节能就达900万吨。目前,全国既有公共建筑面积大约为45亿平方米左右,如果按节能50%的标准进行改造,总的节能潜力约为1.35亿吨标准煤。”

公共机构节能  仍有难点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机构范围广、数量多、节能潜力巨大,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同时,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全体国民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黄代放委员说。
    黄代放委员在分析公共机构节能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时,谈到以下两点: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虽然都在启动公共建筑的计量及节能,但由于技术准备、经费、管理等原因,各地在推广节能过程中,实施力度不一,目前大都是停留在部分建筑试点能耗分析计量,并没有大面积推广,更没有进一步从建筑系统节能入手推广,这里面最主要的是因为经费问题,依靠地方财政,很难快速有效的全面推广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另外,节能工作的实施,关键要有一批懂节能及管理的专业队伍,国外节能先进的国家(例如日本、美国、德国)都有能源管理师的资格整体评定体系,包括从业资格、队伍建设、制度要求,而我国目前还未将能源管理师列入国家正式的职称资格体系,这不利于建筑节能市场发展的需要,更不利于专业的能源管理队伍的建设,对长期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的需要有一定的制约。

加强能耗监管 尽快落实
    黄代放说:“节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公共机构及有巨大社会影响的建筑节能效果如何,对推动中国节能事业有着重大影响,应该更好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黄代放委员建议:
    一、加大国家财政专项支持,限时完成公共机构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国家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对于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提供专项支持,并要求各地的公共机构建筑限时完成能耗的分项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这有利于解决各地因财政资金原因导致的工作进展慢,并能迅速带动其他节能工作。

    二、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国外先进的建筑系统节能技术,并强制推广
    国家应针对企业引进消化国外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出台具体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吸收创新,并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在建筑节能特别是新建公共机构建筑中强制推行。

    三、加快能源管理师队伍建设
    没有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节能专业队伍,节能事业难以健康发展。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可以增强节能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社会荣誉感,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拟从业人员参加能源管理师的学习和职业考试,有利于激励已经从业但尚未达到能源管理师职业标准、获得职业资质的人员加强学习。有关部门按照能源管理师职业标准实施教育培训、职业鉴定、聘任录用,就会不断提高节能队伍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建议将能源管理师资格纳入国家技术职称行列,并鼓励学校、培训机构设立该专业,以适应节能事业的需要。同时制定相关制度,对于公共机构建筑使用单位和一些能源消耗大的单位必须按照标准设立能源管理师岗位。

    四、加强对国家投资的具有社会影响的建筑节能监管
    国家投资的具有影响的建筑节能效果,不仅直接关系到“十一五”末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对整个节能减排工作具有强有力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国家启动4万亿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主要方向: 铁路、机场、轨道交通,其照明、暖通、建筑材料、结构耗能情况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建议将其节能计划、监管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黄代放委员最后说:“节能是一项责任工程,建筑能耗管理控制应尽快落实,我们期待着看到更多的数字城市和绿色建筑,也希望单位和个人,都能以节能为己任,为节能减排工作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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