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北京将正式实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规范》,这就意味着,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界的主要出入口都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这是北京市首部针对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制定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标准中要求,本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界的主要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24小时进行录像,周界非主要出入口应安装防入侵报警器,周界围墙应采取相应的物防措施,必要时设电子周界报警设施。规范中要求,报警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录象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7天。同时应保证断电后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1小时。

    截止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市教委为此已投入3000万专项补助经费,各区县配套资金达2571万元。市教委表示,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统一专项检查,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提出通报批评和限定整改时间,力争2008年底全市符合标准的平安校园比例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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