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首批监控探头提示标识在翠微商场“上岗”,到5月底前,全市所有应用在公共场所的监控探头都必须安装这种提示标识,这在全国也是首例。拥有185个探头的翠微商场,在入口、电梯间、楼梯间等处悬挂了7块监控探头提示标识。
市公安局内保局负责人介绍,这种专用标识一般装在距离监控探头20米至50米的范围内,主要适用于安装摄像机的公共场所和区域,如银行营业场所、商场、宾馆饭店等。标识主要设置在图像采集区域的入口和图像采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如果图像采集区域较大,要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标识。但标识设置不能影响其它公共信息图形标识的信息传递及设置。
另外,北京警方要求,已经安装监控探头的单位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监控探头提示标识的安装,以后加装的探头也必须同时安装提示标识,对于未按规定安装标识的,将被罚款。据悉,按照奥运安保要求,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水、电、气、热等城市基础设施,机场、火车站、地铁等重要交通枢纽,还在陆续加装、完善监控设备。另据介绍,交管部门安装的拍摄机动车违法行驶和监控道路拥堵情况的探头不在此次安装标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