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100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简称“双百工程”)。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是:优化集成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在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满足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室内环境与运营管理等要求;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具有一定的规模。 
    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包括:新建居住建筑示范项目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设计方案满足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所在地区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条件、达到节能标准、所在城市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中北方地区优先考虑已经开展供热体制改革的城市所申报的项目;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节能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超过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满足或超过现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等。“双百工程”的组织实施由建设部科技司负责,主要包括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三个环节。申请单位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写相关技术文件,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向建设部科技司报送申报材料。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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