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经过一年多的紧张规划建设,深圳市20万个摄像头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

据了解,这是一套基本覆盖全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兼容、系统完善、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防控报警系统。它不是完全由政府财政投资,而是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由政府统一技术标准”的原则,真正做到了“社会需要、社会建造、社会共享”。另外,这20万个摄像头被分成三类,均具有录像保存功能。第一类是“关键摄像头”,它们覆盖市区主要干道、要害部位、人流密集地段和案件高发地段。第二类是“重点摄像头”,即指覆盖当地一般性的重点部位、治安盲点、人员聚集地等位置,在街道办、居委会、出租屋管理站等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记录,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第三类是“一般摄像头”,覆盖偏僻路段、公用电话亭、街巷死角等。

此外,为确保电子防控工程使用管理走上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轨道,深圳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深圳市公共视频信息网共享使用管理规定》、《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草案)》、《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管理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监控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设备的使用维护、应急处置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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