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欧东勇/文、图)昨天,市建设局局长李平在参加电台“民心桥”节目时透露,市民对建造节能建筑会引起房价上涨的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节能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总成本将比普通建筑更低。
节能建筑长远更节省
有市民打电话询问,政府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虽可节省大量能源,但是节能建筑会不会引起房价上涨呢?
李平给这位市民算了一笔账,他说:根据最新的实践结果显示,与一般住宅相比,节能建筑的造价每平方米增加约30-80元。对于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节能建筑,每年节约电费约在1000~2000元。初次增加的成本在2~4年内能收回,在4年以后的几十年,将长期节约使用费用。如果按建筑使用寿命50年计算,则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长期使用节约的能源费用约为4.5~9.2万元,即可节约相当10%的建造成本。
“总的来说,节能建筑不仅不会增加负担,还可以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李平说。
造节能建筑有奖励
李平介绍说,目前政府对节能建筑的鼓励措施主要有三种。一是“墙改基金”,可对节能65%以上的示范项目、太阳能应用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二是国家财政对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源热泵等)建筑应用示范补贴,三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已确立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科研、推广应用、示范等。
据统计,2006年我市已有5个项目入选国家财政补贴。国家财政补贴共2500万元,目前已到位补贴1291万元。
新建住宅将用太阳能热水
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也是建筑节能的重要内容。《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新建建筑强制实行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不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同时,强制实行空调废热热水回收。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未安装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此外,我市还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和十二层以上住宅建筑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风能、生物质能、海水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
建筑不节能不予验收
李平说,2007年市建设局将通过强制性措施和市场机制,积极、稳步、有序地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市建设局将加强项目管理,对新建工程,要从立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节能监管,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对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今年,我市将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公共建筑能耗超过50%的,责令强制改造;对用电超定额标准的,征收用电超额附加费;同时,将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发展资金”,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