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2日,财政部公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涉及900余种38类国内投资项目进口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不予免税。新目录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所有汽车、摩托车整车、成套散件及零部件、微型机算计及外设窗体顶端复印设备(包括多功能一体机)、数字照相机、摄像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等电器设备;单机≤800KW风力发电机整机、太阳能光伏系统及电池组件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设备也位列不能免税设备之中。不能“免”的税包括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旨在制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此次政策调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国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截至目前,我国对内、外资项目仍分别执行不同的进口税收政策。在政策制定之初,针对内资项目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包含有国内已能生产的580多种不同技术规格的设备,而针对外资项目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仅包括国家严令禁止免税的20种商品(主要是汽车、电子办公设备等)。而且前者先后于2000年和2006年进行了两次全面修订,增加了部分国内已能生产的商品条目,多数设备的技术指标也普遍有所提高。但对后者却一直未作调整,二者差距明显加大。
预计相关鼓励新能源和节能政策还将陆续出台。我国有可再生能源法,并且在2003年就已经制定了风能发电保证入网,税收优惠,增值税减半至8.5%,所得税减半至15%,银行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但由于风力发电上网竞价的定价机制严重地制约了投资风电的热情。目前呼吁给予风电价格补贴的呼声很高,预计2007年关于对新能源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将很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