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网开关、开闭所(配电站)等10kV公共网络干线节点必须设置在地面一层,其电房净高不低于3.6米,且室内地面不得低于室外地面。昨日,福州市下发了《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各类配电设施建设应提高防洪标准。   
  为防范城区10kV配电设施与设备遭受内涝损毁,新建小区自身使用的电力变压器、低压柜等配电设施所在电房必须具备防水、排水及防潮条件。配电房不得设在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场所房间内不应有排水管道及消防管道经过。  
  中心城区具备缆化条件的10kV架空线路,应逐步安排电缆改造下地,争取2010年前基本完成。新申请永久性10kV供电用户应按规范采用电缆供电。部分路段暂时无法下地,又需对原有的架空线路进行改造的工程,允许新增或调整少数电力杆塔,工程改造中应提倡使用钢管杆。10kV电力电缆环网开关、分支箱、箱式变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电缆接地箱等设备,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和景观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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