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既有的近400亿立方米城乡建筑中99%属于高耗能建筑,建筑能耗高,但节能潜力大。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筑节能专题调研组提出,我国应尽快为建筑节能立法,并出台更多有利的支持性政策。
节约能源问题是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今年重点专题调研题目之一,政协调研组最近就建筑节能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据了解,目前建筑能耗在我国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已达27%(约为3.5亿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为发达国家的3倍多。
按目前趋势发展,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将达到10.9亿吨标准煤,约为2000年建筑能耗的3倍。由于燃煤采暖导致我国北方部分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高标准的2至5倍。
城镇供热体制滞后也是造成建筑节能突出的重要原因,长期“单位包费、福利供热”的用热制度,个人利益未能与供暖消费直接挂钩,不能通过热价杠杆调节热的消耗,严重制约了建筑节能市场的发育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全国政协调研组建议,我国应尽快出台《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条例》两项法规,使建筑节能步入法制化轨道。应加快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现行的用热福利制度,变“暗补”为“明补”,实现用热的商品化、货币化。此外,还应加大建筑、建材节能的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对建筑节能相关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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