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大连市建委了解到,大连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新规定和具体工作指标已出台。按照新规定要求,今后新建建筑必须全部采用节能灯具;2007年底前完成公共财政支持的单位及公共建筑节能灯具改造;2008年底前建成节能型城市照明体系等。
  据悉,从2006年7月1日起,大连市内新建建筑将执行节能65%标准;出台建筑节能地方法规,强化从立项到销售各个环节监管;组织示范工程,包括实施1项近5万平方米的超低能耗(节能75%)居住示范工程;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制度和公共建筑能耗审计制度;实施1项4万平方米以内的政府办公楼和商业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实施1项2万平方米以内的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推广区域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水泵、风机变频技术和网管高效保温及智能控制技术,保证新建锅炉效率达78%,管网效率达90%。实施新建管网智能控制和热表计量示范工程;已启动的海水源热泵工程,“十一五”期间将完成近400万平米;实施2项高层住宅太阳能热水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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