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讯(商琦 王卫国 高诒茜) 当前住房需求大大增加,价格也不断上涨,而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不规范的收费,甚至欺诈、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也屡屡出现。为此,广东省物价局对1997年出台的《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网址:http//www.gdpi.gov.cn),并于昨天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拟于12月底上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今后,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将得到具体保障?如何保障?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物价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庄振锡。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23日至12月11日。 
  寄信:广东省物价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510031。 
  水电气建设费不得另外收 
  记者:在此次新修改的规则中,供水、供气、通讯等建设费用全部计入商品房建设成本,对开发商会起到怎样的限制作用? 
  庄振锡:目前,新建商品房销售乱涨价、乱收费的明显表现就是拆分项目,开发商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变相提高房价。新《规则》重申和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生活必需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全部计入商品房的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卖房24小时前须明码标价 
  记者:实际上,一些商品房的某些项目定价,消费者往往是事后才看到,这类问题如何解决? 
  庄振锡:新规定增加了经营者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之后、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对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标价内容除了房价及相关主要信息之外,代收代付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必须一并公示。而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每个在售单元的坐落位置、朝向、楼层、结构类型、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总售价、单位建筑面积售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开发商哄抬房价将被封盘 
  记者:不少开发商有哄抬房价的行为,对这种行为如何监管? 
  庄振锡:新《规则》增加了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不明码标价则罚5000元,哄抬房价的罚2万-20万元或非法所得的5倍。 
  此外,广州市国土局在整顿交易秩序方面也在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昨日记者获悉,如果检查组巡盘时发现开发商哄抬房价,将关掉该楼盘的网上交易系统,做出封盘处理。 
  未取得预售证不得收取诚意金 
  记者:目前,有的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以内部认购、登记名义预收诚意金,新《规则》有什么解决办法? 
  庄振锡:新《规则》明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包括所谓的“定金”。此外,还明确了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原则,凡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记者:现在一些楼盘在交付了几年后,临水、临电的问题还无法解决,今后对于这类问题责任到底要归谁? 
  庄振锡:新修订的《规则》对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发生的临水、临电问题予以规定,凡高于政府定价的差额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 
  建议明确定金期限 
  究竟该如何分辨合理的定金和违规的诚意金呢?昨日,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以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为界线,在预售前收的都属于诚意金,将被禁止。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建议,市民购房时应直接与开发商签合同,以避免因诚意金引发的纠纷。但该人士也指出,商品房价格昂贵,不收定金而让开发商无限期等下去也不合理。目前相关部门处理这类问题的思路是,既然定金在房地产交易行为中普遍存在,就承认它,但要设定定金的有效期,逾期后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还定金。(完)     
  房产交易九大不合法现象 
  新房销售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或者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 
  在房价外另收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变相提高房价;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经营者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随意或变相收取各种名目的中介服务费; 
  相关代收代付或预收项目及费用比较混乱; 
  在还没有办妥新建商品房相关的用水、用电手续之前就交付使用;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内部认购、登记名义预收诚意金等; 
  以赠送或减免物业服务费为名义推销商品房,在消费者购房后又不切实兑现销售时的各项承诺; 
  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蒙骗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 
  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或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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