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就北京一些新建小区居民出行难问题对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采访,北京法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说:“既盖房又修路,还要完善居民居住的配套设施,就会增加成本,减少利润,这是明摆着的事!”
  据这位负责人分析,一方面是“有些开发商急功近利,在建设之初的规划和对住户的承诺中有意忽略小区附近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不良的状况。”随着地价和其他建筑原料的价格上涨,开发商的运营成本提高,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很多开发商很少考虑公共设施建设。尽管这些项目投资巨大,但公共设施建设很难提高房价的筹码,开发商也难以从中牟利。因此,在一些开发商看来,宁愿斥资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来修建一个“花园”,以显示小区的“品位”,从而吸引住户、提高房价,也不愿花钱来完善基础设施。结果,公共设施变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另一方面,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缺少整体规划的知识。
  “我们苦于没有完善小区建设的头脑,只懂得建设规划,不懂得把社会学的因素,也就是社区建设的原理融入到小区建设规划设计当中去,比如,按一定的人口比例配置相应的道路等服务设施和管理系统等。”北京法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
  再有,政府只注重从宏观角度来看待房地产开发和城市规划问题。
  我国研究社区建设的专家分析认为,从政府角度看,政府由于只注重从宏观角度来看待房地产开发和城市规划,比如,把水、电等能源这些“大市政”问题解决了,就撒手不管了。
  据介绍,小区建设项目规划中的道路、交通系统,供水、能源规划,通讯及其他工程设施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但政府批复步伐的滞后也让很多愿意改善基础设施的开发商无可奈何。张宝全是北京知名开发商,他透露苦衷说:“开发商只有1/10的时间用来考虑怎样盖房子,9/10的时间都是用来协调各种关系、办理各种手续、跑各个部门。”他表示,如果开发商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建筑本体的营造,那将会诞生好的城市建筑,而不是相反。
   有专家分析,目前我国的城市建设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是政府和开发商的“两方博弈”。尤其是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并不只是由开发商说了算。修建小区及其周边的公共设施不完全是房地产商的责任。并且,他们卖完房就走人,不可能也没有精力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管理和协调公共设施建设。如果在卖完房之后将这些事务移交给物业,肯定会要求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交付建设费用。这样一来,在业主买房的时候就会多出一大笔费用,业主也很难同意。因此,建设、完善新建小区的公共设施,还需制定明确的配套措施,由政府部门和房地产等建设部门通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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