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形荧光灯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汞蒸汽产生的254nm紫外线激发管壁上的荧光粉涂层发光,主要用于室内照明,是绿色照明工程推广的主要照明产品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环形荧光灯行业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环形荧光灯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4个省、市25家企业的28种产品,合格2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1%。
抽查结果表明:环形荧光灯的生产企业数量逐步减少,产品整体质量水平逐步提高。自2000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已对环形荧光灯的产品质量进行了4次国家监督抽查,通过不断的整顿治理,产品抽样合格率从以前的较低水平,提高到本次抽查的82.1%。
抽查中发现,环形荧光灯产品的质量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1、部分环形荧光灯产品的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GB/T17262-2002《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中对性能指标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主要涉及到荧光灯的外形尺寸、启动特性、灯电压、灯功率、初始光通量、色度容差、显色指数和能效限定值等指标。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色度容差未达到产品明示执行标准要求,有3种产品的能效限定值未能达到国家标准强制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的安全性能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因此,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843-1997《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对环形荧光灯产品的标志、结构和组装、灯头尺寸、插脚连接与连接键、可能会意外带电的部件、耐热、防火、灯头的爬电距离等8项环形荧光灯的安全性能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耐热性能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环型荧光灯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并责令其整改,严格复查;对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加大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鼓励企业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国环形荧光灯的总体质量水平。(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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