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光
这两天,某市的一位电厂抄表工受到媒体关注,他所在的电厂虽然已经倒闭,但这并不妨碍他领取10万元年薪,此公的工作只是一天抄四次电表。
看着电厂抄表工的幸福生活,有人拍案而起,舆论更是义愤填膺,直接的反应是:凭什么抄表工挣这么多钱!答案同样清晰:是垄断企业造就了如此畸形的福利!媒体的造势目的达到了,因为现在最引人关注的动态正是《反垄断法》立法提速。
但笔者“羡慕嫉妒恨”之后,又不禁有点疑问:“倒闭工厂”、“抄表工”、“10万年薪”,这么多鲜明对比为什么如此巧合地集体发作?为《反垄断法》出台造势,是否就一定要拿“白领抄表工”这样的极端案例作为“祭祀品”?
抚平民众对垄断企业的“羡慕嫉妒恨”,绝不是《反垄断法》出台的终极目的。《反垄断法》艰苦酝酿12年,终于要破茧而出,人们兴奋、激动的同时,不要忘了这部“经济宪法”的价值基础——它规范的是“竞争规则”、倡导的是“机会公平”。《反垄断法》不是要“均贫富”,不是要横扫一切高薪阶层。
为了凸显一方的正确与急需,就一定要拿另一方的极端事实说明,这样的操作方式可以理解,但不见得正确。“经济宪法”立法提速,此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小心求证、严谨监督。需要克服的体制困难千头万绪,此时炒作抄表工这类的“社会题材”,除了让大家当做饭后的愤怒谈资外,对解决问题实在没什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