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国内商品房小区因物业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服务内容造成的纠纷不断,似乎已司空见惯。国内因为物业费打官司的案例不断上升,有人预测这种上升的趋势还会延伸好几年。和国内比较混乱的物业费管理相比,美国却很少发生因拒交物业费而引起的官司。

         美国长久以来形成的物业费制度或许值得借鉴。好的制度不仅可以避免业主和管理人之间的纠纷,也比较容易在发生一些预想不到的情况时,及时得到补救。而收费项目的清晰明了、费用使用的财务透明是最基本的规则。

         在美国,住宅小区或公寓的物业费叫做COMMON CHARGES,意思是公共收费,也就是业主共享公寓小区部份的开支收费。不过和国内的制度相比较,美国公寓物业费的制定、缴费和使用和国内有诸多不同。

         在美国,开发商的每一个造楼计划都必须得到政府的审核。开发商在消费者购楼时要附上一本已得到政府批准的该公寓OFFERING PLAN。OFERING PLAN就是公寓产品说明书, 内容包括该公寓地点、结构、材料、单元图、保修期、买卖手续、地税减免计划、价格、物业费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法等等。OFFERING PLAN一经政府批准,开发商就不能改变其中的任何条例, 如要改变,必须由律师书写更改报告,得到政府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对买房的消费者来说,OFFERING PLAN中的物业费是消费者购房的重要参数。 因为买房的价格是一次性的,而物业费却是永久性的。所以,为了吸引大家购房,开发商通常会尽可能将物业费制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美国的物业费管理上,政府并不参与物业费的制定, 政府关心的是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美国的土地是买卖,不是租用因而只负责制定地税收取标准,新盖的公寓楼房每年都需要缴地税,并且一般都有15-20年的减免税期。物业费的收取标准都是由开发商来进行预算。一般来说,开发商会根据水煤电的费率,员工薪资福利,设备维护保养等预算,来制定公寓一年的COMMON CHARGES是多少, 然后再平均到每个单元每月要支付多少金额。并最终制定出合理的物业费标准。
在美国的住宅小区或楼宇,都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由管理公司收齐之后交到银行,存在以每栋楼房各自命名的专用账户上。为维护各公寓的公共设施运行,如水电煤气、电梯、花园绿地、垃圾清扫等开支,届时由管理公司用物业费来支付。

         在美国一些管理得好的小区,数十年的物业管理费会在银行里积累很多,在花不完的情况下,就会采取降低每户管理费或者拿部分钱出来返还给业主的做法。相反,管理差的小区有可能调增每户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不能“窃取”业主的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益只能是当初与该楼宇签约时约定好的服务管理费,在美国规定一般是该楼宇总物业费的2%—5%。物业管理公司就像水、电、煤气公司一样,每个月要向业主发放账目清单,而当月的物业管理费一定也要在月内收齐,逾期会有迟缴的罚款清单,每月累计清楚。罚款金额是由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小区的收支情况每月通报,其中还包括没缴物业费业主的名单。

国内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妨借鉴一下美国人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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