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防业内曾爆出“亚安”“明景”两枚商标花落谁家之争,不过今日,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所申请的“明景”商标(9类)目前已属于无效商标,而南京振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明景”商标则处于“异议”程序阶段。在中国商标网上,笔者查询到以下信息:

    常州明景是安防业内熟知的企业,为何无法拥有“明景”商标呢?让我们从头说起。2005年10月,南京振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又名“中国亚安明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人申请了“亚安”“明景”两枚商标,这两枚商标的国际分类号为包含摄像机、计算机周边设备、考勤机、防盗报警器等的第9类,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为200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0日,而天津市亚安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注册了两枚“亚安”商标(9类和37类),而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则在2008年8月在37类和9类中各申请了一枚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是以使用、注册、登记时间为先的受法律保护。此次事件,众人更多地把焦点放在了商标侵权之争上面。不过,从目前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所申请的“明景”商标(9类)已属于无效商标的结果来看,我们不难预测“亚安”商标将面临怎样的结果。

      这并不是安防行业的一个个案,早在8年前,就有了在国内安防行业引起很大影响的“艾礼富ALEPH及图”商标之争,而这一商标之争至今尚未结束。目前国内以“艾礼富”命名的安防企业为数众多,如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艾礼富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艾礼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艾礼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艾礼富有限公司、北京松川艾礼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松川艾礼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等。

    一位安防人士说了这么一句话“安防知识产权比国产手机还要乱上100倍”,先不追究这其中到底是夸张成分多还是现实确实如此,但就其所说的几方面的情况,如小作坊多如牛毛,东家抄袭西家,一些企业拿了别家产品就直接贴牌冒充自己是厂家,许多技术都是破解版等等,这些现象在安防行业并不少见。究其原因,是什么造就了安防行业如此泛滥的侵权行为?安防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如此不易吗?

    第一,安防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并不重视。中国安防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国内大部分安防企业是从做OEM起步的,中小企业为数较多,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了解几乎是空白。入门之初,属于舶来品的安防产品科技含量并不高,中小企业大都不需要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另一方面,国内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并不浓厚,不少企业也尚未遭遇到被起诉,也很少涉及到侵权官司中,企业对此不重视、不了解,即使知道知识产权,也很少会重视起来。

    以此次的“亚安”“明景”商标为例,“亚安”“明景”在安防行业内是家喻户晓的两家知名企业,天津市亚安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2005年在新加坡上市;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同年在纽约上市。这两家公司在05年之前就已经上市并且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可是为何天津亚安在2009年6月才申请注册“亚安”商标,常州明景2008年8月注册“明景”商标呢?

第二,企业维护知识产权成本较高,许多企业因其高昂的维权成本而选择放弃。 2006年11月6日,梁坚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次提交了7份起诉状,状告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启博集团有限公司(松下安防产品代理商)、深圳远见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慑力实业有限公司、珠海进祯企业有限公司、浙江南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铭锐光讯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带人体感应器的数码照相机”专利权。这个引起业内众多企业和媒体的关注的“中国安防专利第一案”最终的审判结果却并不如人意。

    而业内的龙头老大海康威视也遇到过如此尴尬的境界。2002年,海康威视投入三百多万的资金自主研发的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音频压缩板卡DS被大规模仿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海康威视聘请了7位律师,花费数百万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法律诉讼,最终以侵权厂商赔偿海康威视公司250万人民币调解结案。

     可以说,如此高昂的代价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安防行业无法承受的。海康威视总裁胡扬忠先生曾提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已经成为安防产业发展的障碍,他说:“当一个企业研发得不到产出的时候,当一个行业的研发力度不够的时候,不会形成整个行业的高速发展,另外,侵犯知识产权后生产的产品价格比较低,会打乱原来的产品链,也就不能形成有效的产品价值链。” 或许,这也是一些海外安防企业不愿意将最新产品投放到中国大陆市场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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