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刚刚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新建小区安全防范范围不仅包括小区周边、出入口、居民家庭内,还包括自行车集中停放区等重要公共场所。

    上海新建居民小区今后一律要在出入口设视频监控系统,过去只有在一些高档小区才有的楼宇对讲、电视监控等系统,将逐渐普及到上海的寻常新建小区中。

    《意见》明确,小区周边必须建至少1.8米高的封闭围栏、围墙或者安装电子防护系统。小区出入口是防范重点,必须设安全防护门、治安值班室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定向定焦摄像机,确保全面、清晰监看和摄录进出人员(体貌)面部特征及车辆牌照、颜色等特征,有条件的小区可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或电动起落护栏。

    在小区居民家中,应配置联网型访客可视对讲系统,可实现住宅小区出入口、楼栋口和监控中心、住户之间双向通话,可视对讲系统图像应清晰,至少能分辨访客的面部特征。除此之外,在电梯、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停车场出入口及内部也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为确保这些安防措施能够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在设计方案论证时,市规划部门会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安全防范设施的设计进行论证,对未达标的设计不予批准。小区建设竣工后,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还应对安防设施进行验收通过,否则,当地公安机关不予登记核发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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