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建委墙改办了解到,自2007年10月15号开始,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将全面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包括以粘土陶粒为骨料制成的砌块、材料等。据了解,烧结粘土砖不仅大量破坏耕地,而且是高能耗、重污染的行业,同时粘土类墙体材料也不利于建筑节能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在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工作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完全可以满足郑州市建筑市场的需求。郑州市已经具备了全面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的条件。
郑州市决定从本月15号开始,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全面禁止使用以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墙体材料,包括以粘土陶粒为骨料制成的砌块、材料等。郑州6县(市)和上街区自2008年1月1号起,也将全面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同时,建设工程中还将严格限制使用烧结黄河淤泥砖和黄河淤泥多孔砖,黄河淤泥普通砖只能用于建筑工程的基础部分。具体的限制使用比例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市场调查,按建设项目的结构、规模等情况每年发布一次。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工程时,禁止设计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限制使用烧结黄河淤泥普通砖和多孔砖,积极推广使用国家和省级以上认定的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煤矸石砖、混凝土空心切块(多孔砖)等新型墙体材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禁粘”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监督,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改变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使用不符合“禁粘”要求的墙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