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宣贯
暨第三届“数字社区工程师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牵头,40多家参编单位近50位专家的三年多的辛勤工作,所有标准已于2006年7月完成审批工作,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根据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标准宣传培训促进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工作的函”(建信办【2007】1号)“为加快推进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标准的实施,应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在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中,普及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的规范要求。”的指示精神,由信息产业部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协会联合建设部《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第一届、第二届培训班已圆满结束,该标准系列宣贯工作还将陆续在全国开展,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数字社区国标办颁发“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数字社区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证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
通过颁布的国家标准内容、结合数字社区示范项目实例,使学员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应用知识,应用标准开展相关系统的研发及生产,具备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运行管理能力,能够顺利开展相关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学)会有关人员;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物业管理的有关人员;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电信、综合布线、电视监控、安防、IC卡、家居智能化、运行维护、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公司以及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各大专院校的智能行业相关专业师生;设计院所的电气工程师,及所有有志于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主 题 | 主要内容 | |
1 | 《系统通用要求》 | 1.通信系统2.信息网络平台与其他服务应用系统3.信息安全与安全保密4.设备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5.安全防范系统6.通用布缆系统7.基础系统集成8.电源与接地9.环境10.机房与家用电子系统11.IC卡应用 |
2 | 《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数字化应用技术构成2.物业业务数字化管理3.设施数字化管理4.综合安防数字化管理5.其他数字化应用服务 |
3 | 《检测验收》 | 1.通信系统2.信息网络平台与信息安全3.安全保密技术4.设备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5.安全防范系统6.通用布缆系统7.基础系统集成8.电源与接地9.环境10.电子设备机房与家用电子系统11.IC卡应用检测 |
4 | 《系统控制网络通信协议要求》 | 1.控制网络系统2.控制网络通信协议3.控制网络的可互操作性4.控制网络设备对象分类描述 |
5 | 数字家庭管理 | 数字社区数字家庭管理平台建设 |
6 | 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 | 数字社区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要点 |
7 | 示范工程 | 数字社区示范工程实施步骤和程序 |
四、 培训方式:
届时将邀请政府部门领导和直接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知名专家采取专题讲座、技术交流和考察等形式进行培训。
五、 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三届培训班
六、 培训费用
1280元/人(培训费、考试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教材:200元/人
七、 证书颁发:
经考试合格者,获得国家建设部《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编制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数字社区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证书”。请培训代表携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参加培训。该资格培训证书统一纳入国家数字建筑及数字社区示范工程申报管理工作,还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查询历届工程师资格可登陆www.cin-digital.com.cn,输入所要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即可。
八、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或个人请将报名表填完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给如下地址: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标办:
电 话: 010-88378878、88378559 传真:010-88378559
E-mail: zyg0521@126.com
联系人:张主任、
详细情况可登陆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gbt-333
(注:此报名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 传真:010-51755719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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