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4月11日消息:为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通知》提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即凡我省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和公共建筑强制执行民用建筑节能50%的标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推广绿色照明,促进节约用电工作,2008年实现城市照明节能15%;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自其它平台,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