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任务任重道远 三大内容环环紧扣
    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巩固三年清欠成果、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完善工程建设标准成为重点

  本报讯 全国建设工作会议1月23日在北京召开。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会上作主题报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仇保兴、傅雯娟、黄卫、中央纪委驻建设部纪律检查组组长姚兵、建设部党组成员齐骥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汪光焘在会上作了“把握形势 明确任务 切实做好2007年建设工作”主题报告,提出2007年建设工作的十项任务,并明确指出主要目标:第一,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提高5%,资金安全得到保障。第二,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新的节能设计标准。第三,城乡规划编制指标体系和实施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防止工程款拖欠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
  十项任务中与建筑行业密切相关的是,巩固三年清欠成果,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抓紧建筑节能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四节一环保”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等三项内容。
  汪光焘指出,要巩固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成果,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市场运行监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已上报国务院,批转后要严格执行。要继续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出台的17个清欠长效机制文件。各地要进一步认真解决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建设部将与国家统计局共同制定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统计制度。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完善欠薪举报投诉制度,明确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责任,分包企业负有直接支付责任。
  报告强调了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严格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个人执业人员的执业责任。加强企业资质许可、个人资格注册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书、骗取证书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工程建设中法定建设程序要求,强化工程开工前施工许可环节监管,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对于招投标代理机构虚假代理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格合同履约过程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
  对备受关注的《建筑法》修订,汪部长在报告中表示,《建筑法》修订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也是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要总结和借鉴《建筑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将其作为修订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以切实解决《建筑法》适用范围偏窄、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
  抓紧建筑节能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四节一环保”在汪光焘的报告中占了较大的篇幅。汪光焘表示,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国务院审议《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条例尽早颁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建筑节能的经济政策,抓紧研究制定以新建建筑实行建筑测评标识为特征的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限制和淘汰、建筑节能考核评价等七项制度。
  汪部长在报告中提出,以“四节一环保”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占用土地过多,片面追求外形等问题。强化节能管理,加强对2万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公共建筑,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中心、卫生所、小型图书馆等的建设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同时,加快发展适应当地特点、符合“四节一环保”的材料、部品,切实解决住宅材料、部品供应不足、质量不过关和住宅主体与相关部品不配套等问题。
  报告强调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技术保障和引导约束作用。汪光焘指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要以增强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启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战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合作。组织开展对国外工程建设标准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提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战略的目标、步骤和措施,认真落实中国与蒙古国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作协议和纪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出版工作,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积极创造条件。
  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厅长、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局长以及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局长、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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