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盘点2006年从中央到相关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16个主要政策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走势。 
  国六条” 
  出处:国务院 
  类别:整个房地产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5月17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等。 
  政策影响:“国六条”有望促进“梯级消费”格局的形成,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逐步引导住房市场供应结构的合理化,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九部委十五条” 
  出处: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类别:整个房地产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 
  主要内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仍执行首付20%,而90平方米以上执行30%;要求新开工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房屋比重不得少于70%等。 
  政策影响:有利于引导住房市场供应结构的合理化,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5月31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 
  主要内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政策影响:“转让时间的延长”导致购房人对未来房价走势的不确定性加重,纷纷选择持币待购来度过市场的转型期,对中长期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波动。 
  住宅禁商令” 
  出处:北京市工商局 
  类别:商住楼及商业用房 
  颁布日期:2006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对各类市场主体(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提交的住所使用证明文件从严审查,明确规定,不允许住宅楼作为办公用途。 
  政策影响:此项法令的实施使得部分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开始转为商业用房投资,随着北京与国际化大都市接轨的步伐逐渐加快,商住分开将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势。 
  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类别:二手房 
  颁布日期:2006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日 
  主要内容:通知中对于不同类别的房地产,按不同建成年代、不同楼层、不同房屋类型进行相应系数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收税款。 
  政策影响: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的设置,加强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循环流转,保障税收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入库。 
  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出处: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11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凡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 
  政策影响:政策过后,一手高端市场渐冷,交易量下滑明显,有利于稳定日益高涨的一手房价,二手房市场有关与外资准入部分相关联的部分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26日 
  实施日期:2006年8月1日 
  主要内容: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政策影响:二手房的成交量减少,观望情绪浓重,部分业主由售转租。 
  《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建委 
  类别:房屋租赁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26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从事房屋租赁代理的企业必须同时代理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从事房屋租赁居间的企业必须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鼓励代办相关备案手续。 
  政策影响:有助于租赁市场的规范化操作和信息透明度,从而建立起相对完备、具体、详实的租赁制度,将租房备案列入强制管理,被视为有效遏制房屋租赁过程中偷漏税行为的一剂良药。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8月10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确认“个税”认定中“公房原值按400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 
  政策影响:短期内北京的二手房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转冷。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9月14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通知明确了不动产赠与的类别以及赠与办理流程,对于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将按赠与后新产权证时间作为计算起点,而个税将严格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进行征收。 
  政策影响: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的设置,加强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循环流转,保障税收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入库。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出处: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11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凡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 
  政策影响:政策过后,一手高端市场渐冷,交易量下滑明显,有利于稳定日益高涨的一手房价,二手房市场有关与外资准入部分相关联的部分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26日 
  实施日期:2006年8月1日 
  主要内容: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政策影响:二手房的成交量减少,观望情绪浓重,部分业主由售转租。 
  《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建委 
  类别:房屋租赁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26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从事房屋租赁代理的企业必须同时代理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从事房屋租赁居间的企业必须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鼓励代办相关备案手续。 
  政策影响:有助于租赁市场的规范化操作和信息透明度,从而建立起相对完备、具体、详实的租赁制度,将租房备案列入强制管理,被视为有效遏制房屋租赁过程中偷漏税行为的一剂良药。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8月10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确认“个税”认定中“公房原值按400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 
  政策影响:短期内北京的二手房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转冷。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9月14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通知明确了不动产赠与的类别以及赠与办理流程,对于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将按赠与后新产权证时间作为计算起点,而个税将严格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进行征收。 
  政策影响:通过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来堵塞税收政策漏洞。此举还保证了税收管理贯穿从无偿赠与行为发生到受赠住房再次销售的整个过程,其宏观法律辐射效力远大于其微观意义。 
  未封顶楼盘禁贷令 
  出处:北京市银监会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0月30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1日 
  主要内容:凡是一手住房项目均必须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发放按揭贷款。 
  政策影响:随着贷款手续的日益严谨和贷款选择性的多样化,有利于健全良莠不齐的房地产市场,调整日益高涨的房价。 
  《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日 
  主要内容:自2006年12月1日起,本市将要求二手房个人售房者必须提供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相关的涉税证明,才能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对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计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影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带来的影响要远远小于征收营业税、个税所产生的影响,市场反应趋向理性,整体状况有所回暖。 
  二手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 
  出处: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1月29日 
  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日 
  主要内容:二手房范围从住宅扩大到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此外,所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也将不扣除因转让房屋获利所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影响:政策的明晰以及整体渐趋平稳的发展势头带动交易主体心理预期得以提升,前期被压制的购买热情开始释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回升。 
  《关于报送2007年北京市商品房投资计划(内资、外资)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发改委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2月6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商品房空置集中区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开工建设项目,商品房开发集中地区要根据总量和布局平衡实行分批次安排新开工建设项目。 
  政策影响:此项通知颁布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土地开工建设项目的控制,降低房屋空置率,避免重复空置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以达到资源的最合理有效的利用。如此同时,有利于优化北京房地产开发布局,疏解中心城区功能过于集中,人口压力过大的问题。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 
  出处: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类别:土地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赛车场、公墓等为限制用地项目,禁止占用耕地;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等为禁止用地项目。 
  政策影响:通过对大面积大户型房屋在土地开发环节上的限制,促进中小户型供应量的增加,使房屋价格得到一定程度的平抑,为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寻求契机,有助于引导合理消费需求和梯级消费模式的形成。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主要内容:2007年1月1日起,商品住房项目须在主体结构封顶后,才能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对已受理的贷款,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政策影响:此次改革从商业贷款扩大到公积金贷款范畴,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者购买期房时的风险,也为将来由期房销售向现房销售过渡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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