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等有关部委,将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和调研等项工作。这些工作包括进一步落实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研究建立招投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起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年内推出由9个政府部门共同编制的招标文件《范本》等。
  年底完成招投标专项检查
  近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招投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在招投标活动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等。对此,国家发改委已将招投标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项目稽察的重要内容,几年来共对近200个国债项目和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了稽察。而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前确定了下一步整顿规范招投标工作的方向,具体措施包括重点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和调研、落实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研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起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推出招标文件《范本》等。
  据了解,在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和调研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先以部门自查为主,找出突出问题,再组成联合调研组重点抽查。检查执行过程中实现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统一要求,重点检查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活动先由各部门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再由各部门组成2~3个联合检查组,对于在自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将进行联合检查。整个检查工作力争在今年第四季度完成。目前执法工作方案已经正式印发。
  同时,国家有关部委将落实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受理投诉的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已有的投诉机制和程序是否落实;建立部际之间的协作机制,使投诉得到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
  据介绍,有关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机构、受理程序,以及受理电话等信息目前已经汇总完毕,即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强制推行招标文件《范本》
  根据下一步整顿规范招投标的工作重点,有关部门将按照统分结合、先易后难的思路,结合各行业各类企业的特点,研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和规则,进而逐步建立各行业、各类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
  对于普遍关注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推动《条例》尽快出台。目前,《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进行。另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由九部委共同编制的招标文件《范本》计划在今年年内推出。《范本》为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规范范本,将以规章的形式推出,并将首先在政府项目中强制性推行。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招投标行业管理的相关制度。其中包括组建跨部门的国家评标专家库,保证评标活动的公正性;进一步完善强制招标范围和标准,严格资格审查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完善招标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建立招标代理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规范代理行为;建立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提高行业素质;推行业主招标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快制定招投标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把招投标活动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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