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发布。为了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建设部于日前发布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建设、管理及服务、实施程序、动态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城镇廉租住房工作加以规范和细化,并以表格评分的形式对各级市、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评定。 
  在制度建设方面,《实施办法》不仅要求结合各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机制,而且要求各地方制定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在管理和服务方面,《实施办法》体现了专管、专职、人性化三大主题。不仅要求各地设置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而且要求地方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在服务上更是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用语文明规范等细微之处提出要求。 
  沈阳9月1日将实施两部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法规,分别是《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的供水价格低于成本或者合理收益水平低于本行业规定的净资产利润率水平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价格调整,或者经市人民政府决定,由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在节水方面,《条例》鼓励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每日在750立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建筑区内,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用长流水洗刷车辆、冲洗食品、冲洗施工现场砖和砂石等行为,将被追缴浪费水量10~20倍的加价水费。《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则在施工人员的安全方面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十分重视重大事故处理,其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处理时,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对于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方面,《条例》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并且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违反该规定又没有在限期内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部多部行业标准实施。在9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有《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等十二项标准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等12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为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等14个单位编制。自9月1日起实施后,原《外装修》(03J501)标准设计同时废止。其中,12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分别为:外装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桩基承台)、混凝土结构加固构造(总则及构件加固)、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构造、轻型屋面梯形钢屋架(圆钢管、方钢管)、轻型屋面梯形钢屋架(剖分T型钢)、轻型屋面三角形钢屋架(剖分T型钢)、桩基承台、中小剧场舞台灯光设计、体育建筑专用弱电系统设计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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