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频内容,电视机厂商必须通过广电总局认可的牌照方提供的播控平台。”没有牌照商背景,擅自与电视机厂商合作的互联网视频公司,以及生产可直接上网的机顶盒或DVD的厂商将是此次监管的重点,日前,广电总局再次向各个地方广电局下发了内部通知。

新型监管政策出台
    广电总局去年规定,“互联网视频内容,电视机厂商必须通过广电总局认可的牌照方提供的播控平台。”目前只有浙江华数、南方媒体、C N T V等6家广电企业获得这一牌照。目前,最典型的范例是优朋普乐,创维和南方传媒的合作模式———优朋普乐依托南方传媒的牌照给创维提供内容。

    近段时间乐视与海信的合作推出的“乐视网T V版”备受争议,原因就在于两者的合作没有“合法身份”,也就是没有牌照商的播控平台支持。因此严格说来乐视与海信的合作是违规操作。

    对于没有牌照商的指责。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乐视网市场部媒介策划赵会方表示,公司原本的计划就是将“乐视网T V版”放在浙江华数的播控平台上,“与华数的谈判最近可以谈好”。

    赵会方对记者说,“目前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广电也在解决这个事情。“他认为广电的禁令应该是更倾向于规范,而非停止。”叫停令“更像是对相关企业的一个警示。

    广电总局此次的“叫停令”还传递出了另一个信号:广电手握着互联网电视和IPT V牌照,掌管电视内容制作权。分析人士认为这也是对拒绝与广电IPT V播控平台对接的电信运营商的警告。

    广东省广电高层曾向本报表示电信的不合作。“我们花了几千万建立了播控平台,但电信IPT V就是不愿意接入我们的播控平台。现在深圳电信一个月发展1万多户IPT V———他们属于双违规,既没有落地资格,也没有传输资格。”

    该高层以第一批试点城市深圳为例指,广电方面数次与电信沟通,“但电信就是不愿意和广电平台对接”,目前僵持未果。

    播控权一直是广电、电信双方的争夺的核心之一。电信一直想将内容集成播控平台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未能“争”过广电。按照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这些广电掌握的内容播控平台要与电信运营商的内容平台,以及回传网络完全对接才能运行,但是完成对接的过程却是充满了两部委的博弈。之前就出现过类似事件:广电掐断电信IPT V (交互式网络电视)信号、电信掐断广电有线互联网出口。

电视厂商利益受损
    随着广电管控收紧,互联网电视产业利润由“两两分成”转向“三家分利”,电视厂商受“牌照制”影响,盈利空间短期将会缩小。

    在没有相关规范之前,电视厂商生产互联网电视采用与视频网站合作的方式,利润是两两分成。在“牌照制”之前,海信、长虹、创维等电视厂商单独与迅雷、搜狐、新浪等网络运营商合作推出各自的互联网电视。

    但是,“牌照制”出台之后,电视机厂商必须通过广电总局认可的牌照方提供的播控平台,以保证平台的合法性。

    在“牌照制”制度的规范下,电视厂商要生产互联网电视,必须和6家牌照商合作,而为了保证内容的质量,需要与网络视频公司合作,目前盛行的是“终端制造商+内容平台集成商+集成播控平台提供商”的合作模式。创维、优朋普乐、南方传媒首创这一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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