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云服务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抗击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出了疫情防控、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的多类产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的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各单位制定《助力抗击疫情保障复工复产,云服务产品应用参考指南》,旨在鼓励云服务商加快应用创新、保障产品质量,同时为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按需定位、合理选择云服务产品提供参考。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云服务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抗击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出了疫情防控、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的多类产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的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各单位制定《助力抗击疫情保障复工复产,云服务产品应用参考指南》,旨在鼓励云服务商加快应用创新、保障产品质量,同时为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按需定位、合理选择云服务产品提供参考。
一、鼓励云服务商加快云服务产品应用创新
(一)鼓励云服务商在疫情期间,根据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加快云服务产品应用创新。云服务产品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减少了本地部署所需的大量前期投入和面对面交付的成本,适合疫情期间的远程管控需求,避免人员的交叉接触。当前包括疫情管理防控、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和其他相关产品,有助于快速实现服务政府疫情管理防控、服务企业正常运行、服务大众数字生活。
(二)鼓励云服务商加快研发和推广疫情管理防控云产品。云服务商应加快研发和推广疫情管理防控云产品和相关服务,方便政府机构通过相关产品服务对疫情防控工作全环节进行快速部署,准确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方便用户单位通过相关产品服务实时掌握疫情动态,有效开展本单位相关防控治理工作。
(三)鼓励云服务商加快推广远程办公产品。云服务商应根据各类用户单位实际办公需求,提供丰富的远程办公产品,方便用户单位员工内部沟通和工作协同及机构间沟通交流,推动落实远程办公服务应用,服务用户单位正常运转。
(四)鼓励云服务商加快推广在线教育产品。云服务商应与教育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不断提高在线教育产品服务质量,通过直播、点播等方式,提供授课、培训等在线教育服务,满足各类教育机构教学需求,做到“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
(五)鼓励加快研发推广大众生活服务产品。包括在线问诊、O2O、智能配送、数字内容等信息服务,满足大众办公生活需要。
(六)推动云计算与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边缘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从多方面助力抗击疫情,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二、鼓励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按需选用相关云服务产品
(七)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疫情管理防控云产品。疫情管理防控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监测、疫情排查上报、疫情预警、疫情防控管理、疾病筛查检验、物资应急调度、医药研发、在线问诊、远程医疗等。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环节需求选择相关产品。
(八)鼓励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使用远程办公产品。远程办公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化办公协同、即时通信、企业网盘和文档协作、人力管理、财务管理、视频会议、客服管理、呼叫中心、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合同等。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相关产品。
(九)鼓励各大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使用在线教育产品。在线教育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校园信息化服务平台、视频授课平台、业务培训、互动答疑、在线考试平台等。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相关产品。
(十)鼓励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需求,选用其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产品,包括医疗信息化、大数据分析等。
三、保障服务质量,助力复工复产
(十一)云服务商创新应用的同时,应做到保障服务质量。疫情期间,云服务商应做到“产品开发加速,服务质量不降”,产品应在服务功能、服务可用性、数据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运营能力等方面保障可信度。
(十二)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合理选择云服务产品。疫情期间,建议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定位关键环节需求,助力抗疫保障生产”为宗旨,针对不同厂商的同类型云服务产品,综合企业运营资质、功能、性价比、产品可信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选择。
中国信通院联合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各单位,向全国云计算企业和各地单位收集了第一批“助力抗击疫情、保障复工复产”的相关云服务产品信息,供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选择云服务产品时初步参考,后续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更新。详情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联系人:闫丹 13331054628。